何钰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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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亲身感受旧城区不拆不能发展
我从懂事开始就住在德星路十七号后座二楼。我不大清楚是那个年代建成的,是砖木结构。在楼层上大力走动也会整个楼面也会动的,共四层楼,横梁是木做的,上面铺木板,再铺大阶砖。六四年广州的一次地震,墙壁上裂开了一条大缝。我的家就在这个近百年的老建筑上住了几十年,一家人九口就挤在二十八平方的二楼中生活,厨房在四楼,厕所在对面马路的公厕〔整层楼都无厕所的〕,楼梯是漆黑一片的木楼梯。活象七十二家房客一样的情景。不但环境恶劣而且日夜担优,不知何时会塌楼。不在其中是无法体会住在里面的苦况的。幸而九十年代初荔湾广场的拆建,我们方能逃离危楼,搬到房管站安排的楼房中去住。尽管是离开了德星路,搬到了洗家庄、晓园新村等地,但起码是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新楼房,有厕所厨房,光线充足,面积扩大。过了几年还可以以福利分房的一倍价格买了下来变成私有财产。在那个阶段,好象没有四楼朋友描述的战斗埸面出现。作为我们是被拆迁的,前后对比我们还是感谢开发商的。如果不是这样〔我们对面的德星路的民居就到现在依然故我。请你去看看里面民众的生活,那些破旧不堪的百年老房子还有什么保留价值?不要以为凡是拆迁必是强拆。我的朋友住在逢源路宝麟坊,据说拆迁条件不错,既可回迁住新楼28层还可以9000元/方多购20平方以下的面积,两年半后可入住新楼房,此期间每月按三十元/平方提供租金自行解决暂住地。如能按此条件迁拆旧楼,我看矛盾就不会扩大。这样的建设又有牺牲了多少个人利益呢?
我家被拆了,不过不是强拆的。我为广州市政府的旧城改造规划叫好。起码能改善很多居民的生活环境。我从我家的变迁说明一些问题。
[ 本帖最後由 何钰培 於 2010-2-20 23:46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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