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和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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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續
回到廣州,講出糗事,女兒、女婿大笑,還出力糗我,說罰得少,女婿說,一般罰款是800至1500元,女兒說,你同學可能和你玩,不告訴你港鉄有分等,但你怎能一路不看字呀?敢話未開過眼?笑飽一輪後,倆人又有人性地爭比翻錢我,令我甜到入心,當然我不會要。
從廣州返澳,我有時間了,拿出所有單据細看,才知我交的是附加費,并有一條明列,如有不满可上訴。一看,我即時精神,寫信祥細介紹當日情況,寫明我是六十多歲的老婦,一年都不到香港一次,完全不了解港鉄的運作和規距,願意補回頭等厢的車票,但不同交輔加費,因我不是逃票。
我意料中的事發生了,前幾天,港鉄寄回500元支票給我。我當然高興,我再不是坐霸王車的人了,回复清白。
這事讓我認識到港鉄大公司有嚴格的規章制度也有人性化的一面,果然不是徒有虛名的。
[ 本帖最後由 廖和平 於 2009-11-23 16:35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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